廣州市胸科醫院2025年廣州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院2025年廣州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依照廣東省教育廳、廣州市教育局和廣州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廣州市胸科醫院2025年廣州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實施細則,具體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根據招生調劑復試工作要求,我院成立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由紀檢監察和研究生管理等工作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對本單位的調劑復試過程進行監督,受理并答復考生投訴,確保招生調劑復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咨詢聯系人:黃曉淳 聯系電話:020-83590406
考生申訴聯系人:江坤洪 聯系電話:020-83493359
二、考生資格
(一)調劑名額(如有增量/變化,以實際情況為準)
專業代碼 | 學位類別 | 學習方式 | 擬招生導師 | 招生人數 |
100201 | 學術學位 | 全日制 | 胡錦興 | 1 |
(二)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廣州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分數要高于廣州醫科大學復試基本分數線,具體以公告為準。
3.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調劑接收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代碼)范圍、初試科目等要求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
4.報考“臨床醫學(1051開頭)”“口腔醫學(105200)”“中醫(1057開頭)”等3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學科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該3個專業。
(三)考生資格審查
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需4月9日前按照提交材料清單順序掃描成1個PDF文件(命名為:“考生編號(15位)+姓名,例如:105705456780000張三),發送到廣州市胸科醫院郵箱gzsxkyy@163.com,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擬錄取后考生需按時提供紙質版資料,如因資料不全影響錄取者,按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材料清單如下:
(1)《考生情況簡表》(需貼照片或彩色打印)。
(2)初試準考證(可在研招網下載)。
(3)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需蓋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證尺寸大小清晰復印正反面在同一頁)。
(5)學歷學籍證件復印件。往屆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需審查);應屆生:學生證(需含個人信息頁和注冊頁)。
(6)學歷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往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需確保備案表有效期至2025年6月(過期后可補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蓋章要求見表格內容)。
(8)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需手寫簽名)。
(9)個人簡歷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調劑擬采用“騰訊會議”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并按學科方向安排復試,復試組不少于5名面試官,面試官獨立打分,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二)復試安排及時間
4月9日(周三)中午13:00-13:30,登錄騰訊會議調試雙機位(如下圖)、抽簽;
4月9日(周三)下午15:00-17:00,按抽簽順序輪流面試。
調試、復試的騰訊會議號等待進一步通知,請留意郵箱信息。
(三)復試內容
1.專業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考生對專業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以及對專業前沿知識了解;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采取問答形式進行。
2.外語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日常會話;②文獻(專業外語或公共外語)閱讀,然后對文獻內容進行問答。采取抽題問答形式進行。
3.綜合素質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②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③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服務等)、溝通能力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④人文素養;⑤舉止、表達及文明禮儀等。采取問答形式進行。
4.臨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00分)。主要包括:①考生對本專業的臨床或科研熱情;②運用本科階段知識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潛質等。采取問答形式進行。
四、錄取工作
(一)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滿分500)×0.1+復試成績(滿分500)×0.1
(二)錄取辦法
考生復試成績合格者,在各自招生專業類別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排名請導師對自身情況、研究方向等做簡要介紹,并讓考生和導師進行雙向選擇。如果雙選成功,則進入擬錄取名單;雙向選擇落空的考生由醫院按學科調配導師,不同意調配導師的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并在各對應專業未擬錄取的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選。
(三)錄取說明
1.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①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②復試階段有違紀行為者
③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④復試成績低于300分者
⑤不同意調配導師者
⑥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者
五、違規處理
(一)對在招生復試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導師、教師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文件嚴肅處理。
(二)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六、其他
(一)如果廣州醫科大學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調整,按照學校最新要求執行。
(二)本方案由廣州市胸科醫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州市胸科醫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