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運營服務市場調研
根據醫院工作需要,現對污水站2025-2027年委托運營服務進行市場調研,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服務商前來報名提交報價方案。
一、項目概況: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處理站運營服務。
二、服務方式:駐點運營服務,駐點人員不少于2名(每天2個班,每班最少1人)。
三、服務時間:365天*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值班)。
四、服務期:兩年。
五、服務地點:廣州市橫枝崗路62號;
六、服務需求:詳見附件1。
七、相關要求:
1、公示時間: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內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接受各服務供應商報名、遞交資料。
2、報名、遞交資料截止時間:2025年6月20日17:00
3、聯系電話:020-83488603。
4、報名、遞交資料地點:廣州市胸科醫院后勤設備管理科總務辦。
5、遞交資料要求(以下資料加蓋公章):
(1)報價方案(格式見附件2)須包含以上要求的服務內容,并提供價格佐證資料(近3年內同類保養項目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等);
(2)業務員授權書。
6、報名同時須遞交整套資料蓋章掃描件電子版及Word文檔。
廣州市胸科醫院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
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運營服務需求
一、
一、總體要求:
服務期內,對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站提供運營委托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運營服務企業的利潤等一切應盡費用,具體內容如下:
1、行政費用,包括:員工/管理人員工資、管理費、營運管理費、稅金、勞保、辦公、社保、醫保及其它的所有費用。
2、污水處理站所有設施設備日常清潔、保養費。
3、污水處理站所產生的垃圾處理費。
4、污水站所需的所有藥劑費(包括但不限于PAC、PAM、8%次氯酸鈉、99%硫代硫酸鈉、測試試劑、試紙等)。
5、污水站污水、有組織、無組織廢氣的檢測費、第三方水質監測費、化驗費(包含但不限于每月一次環保部門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每月一次糞大腸菌群、志賀氏菌、沙門氏菌檢測等,詳細的污水、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檢測項目及頻次按采購方排污許可證規定標準執行)。
6、單項單價人民幣2000元(含人民幣2000元)以下的項目費用。
7、其他不可預見費(包含因污水站設備損壞期間需臨時排放污水或特殊情況如下雨、消防等問題而產生的污水處理成本)。
8、其他各項指定費用,以及服務實施過程中應預見和不可預見的一切含稅費用等。
二、技術要求
1、保證污水站污水排放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如在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政府頒發新的排放標準則依照新的排放標準執行)
2、保證排放的污水(含污水站廢氣)符合環保、衛生、疾控等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排放標準。保證每月一次向采購方提供具有CMA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對污水站排放的污水抽檢報告(結果),抽檢結果須符合菌落總數≤100cfu/ml,霍亂弧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結核菌均不得檢出,糞大腸桿菌群≤100MPN/L等。保證每季度一次向采購方提供對污水站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必須符合排放標準。詳細的檢測項目按采購方排污許可證規定標準執行。
(三)項目工程量及人員要求
序號 | 內容 | 技術要求 |
1 | 污水站設計日處理量 | 1200 噸/日 |
2 | 人員要求 | 服務方須委派 1、環境專業的工程師擔任項目負責人1人 5、污水處理工不少于2人 服務方須在投標文件中附上所有擬派本項目的服務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 為保障所有擬派本項目的運營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保險,服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的規定,負責擬派駐本項目的所有服務人員的工資、福利和社會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費用、加班費、保險費、稅費及相關管理等費用,若發生事故或勞資糾紛的,由服務方自己解決,采購方不承擔任何連帶關系和責任;如發生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由服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所有責任,采購方不承擔任何連帶關系和責任。 |
(四)運營服務內容
1、負責醫院污水站及門診樓、肺科樓污水預處理消毒系統的日常運營管理和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2、負責污水站安全運行。
3、負責完善污水站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負責醫院污水站的日常操作和維護以及所有的設備維修和人工費用。
5、負責醫院污水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含藥劑的購買和投加)。
6、負責每天做好醫院污水站相關的運營記錄,建立運營檔案資料。
7、負責定期分析醫院污水站的出水水質,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8、定期將醫院污水站污水水樣送往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檢驗,以確保水質數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9、在運營服務期內,如有上級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須全力配合醫院做好迎檢,并提供相關材料。
10、定期對醫院污水站進行清理,并按規定做好因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固體廢物的處理。
11、配合當地環保部門和衛監部門做好水質的監測。
12、保持站內的清潔,接受醫院的監督和管理。
13、如因服務方管理不當,導致水質排放不合格或檢測項目不達標情況,由此發生的罰款及其他一切行政處罰及因罰款產生的稅金由服務方承擔。若因設備故障或老化,且服務方已向采購方提出整改方案,但采購方未批準或延時批準,由此產生的環保罰款及行政處罰由采購方承擔。
14、污水設備整改后的所有設備屬于采購方所有。
15、醫院污水站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污水處理站系統設備24小時正常運行和排放污水(廢氣)達標。
(五)服務要求
1、從事本項目運營管理人員日常作業時,應配置安全作業的工具和使用勞動保護產品。
2、服務方接管污水處理站后,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現行頒布的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及有關政策。
3、服務方應配備充足的運營管理人員,制定崗位生產和安全責任制度,保證污水處理站不間斷運轉,保證污水達到有關排放標準要求。對系統設備、設施運行中出現的故障進行及時維修維護,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清淤、清渣等。服務方每季提供一份由環保部門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給服務方。
4、服務方應建立日常工作記錄臺簿,將每日進行的一切工作活動記錄在冊,包括開泵、關泵、清渣、投加藥劑、定期清理格柵、清洗在線監測儀探頭、維修、交接班時間和工作內容等。
5、運營管理協議期限到后,服務方應將所有資料無條件移交給采購方,且保證資料的真實與完整。
6、合同期限內,服務方需協助采購方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及提供相關資料。
(六)采購方工作檢查和服務方的工作協調
1、服務方在實施其運行計劃時,應與采購方及相關部門密切協調和合作,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工作意見要及時整改。
2、服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付諸一切合理的謹慎和技能,以專業、及時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務范圍中所規定的服務,并不得從事或允許他人從事任何行為,該等行為將對或可能會對采購方的聲譽或榮譽產生不利影響。
3、采購方授權或任命的代表可以:
(1)在任何時間進入服務方的工作場地對其工作進行檢查;
(2)要求服務方出具相關分析數據及工作報告;
(3)通知服務方工作中出現的瑕疵,并要求其進行整改。
(七)其他要求
1、服務方應保證污水處理設備和設施的安全與完整,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或重大事故,由服務方負全部責任,采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服務方應接受采購方的監督和管理,對不規范運作和不按協議執行,采購方有權要求服務方糾正,如服務方連續兩次拒不執行,采購方將扣罰當月運營費用的30%,如連續三次拒不執行,采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關系。
3、針對服務方提供的維修單項費用超過人民幣2000元(不含人民幣2000元)的項目,采購方有權決定維修公司,費用由采購方支付。同時針對服務方與采購方雙方確定的維修單項項目,如果維修公司報價低于人民幣2000元(含人民幣2000元)的,該費用由服務方負責。
4、服務方須自行承擔擬投入本項目的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
5、在服務過程中,如采購方發現服務方的服務人員沒有依時完成合約規定任務或服務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服務方須無條件更換服務人員,經采購方三次提出書面批評意見后仍無改進,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服務方違約責任。
(八)質量標準及驗收要求
1、服務方須保證合同服務符合采購方要求。
2、服務方須尊重和服從采購方的領導和管理,很好的配合采購方的工作安排。
3、按規定的所有檢測報告均需合格或達標。
4、日常運營資料均需齊全,服務方須對已完成的工作提供操作實景圖片等資料的整理編輯,以留作備案存檔資料之用。
附件2:
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運營服務項目報價單
序號 | 項目內容 | 服務時間 | 總價 |
1 | 廣州市胸科醫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運營服務項目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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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此報價含稅; |